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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用力过猛不如来点巧劲
发布时间:2018.04.18 09:45    作者:李霁(微信洛清, ID: 12201479)

作者:李霁(微信名:洛清),清华法学院本科,Columbia法学院硕士,中国/美国纽约州律师,先后在君合与Linklaters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几年在一家世界500强公司中担任资深顾问,负责其中一个事业部在亚太区的法律事务。在从事了近10年法律服务后,于2014年转型为法律猎头,协助跨国公司和国际律师事务所招聘高级律师。联系请发邮件到liji0805@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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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律师朋友和我吐槽,当初为了工作和生活平衡去了公司做法务,但工作量没见少,反而经常不受业务部门的待见。我这个朋友平时为人特别和善,对身边人的要求从来不知道拒绝,在律所的时候就被合伙人压榨的不行。到了公司,对业务人员也是有求必应,连业务部门扔来的订单翻译也都满足,最后导致自己被淹没在无边无际的合同起草和审阅中。但她苦闷的发现,业务人员并不因此心怀感激。有时候,因为她一贯的来者不拒,偶尔工作量太大,想要push back一些事情,业务部门反而更恼火,觉得法务没有一如既往的supportive。。。

这让我想起自己以前在公司做法务时碰到的真实案例,当时负责operation 的hr manager赶上公司整理搬家,张罗办公室租赁、装修以及back-up plan,一下子各种事情千头万绪,让她不知如何下手。碰巧那两个星期,直属老板出差,她碰到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就直接去问HR VP. 这位VP和颜悦色的听完了她的问题,示意她拿起桌上的名片仔细读一下。见她读完很茫然,VP说,看到了吗,我的title是HR VP, 如果这点问题都需要我来操心,那么我每天就不需要睡觉了。。。

我们暂且不讨论这位领导的做法是否傲慢,但这样工作的思路并没有错。做法务也是这样,每个层级都有自己应该关注的工作。公司的法务岗位是有限的,每个法务每天的工作时间也是有限的,法务更应该关注岗位层面上应该关注的最大法律风险,而不是事无巨细都要负责。作为法务,需要在工作中发挥一些巧劲,蛮干是肯定没有前途的。

比如,在工作中,关注业务部门的感受,关注体现自己价值的工作。法务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但这并不代表律师要走到业务部门的对立面,阻碍业务部门的业务开展。我们老生常谈法务要proactive, 但这不代表要一味的迎合,即使一味迎合也抵不上关键时候不能给到解决方案。相反如果能先摸清客户真正在乎的是什么,痛点在哪里,有针对性的解决客户眼中的大问题,那么其它小问题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又比如,可以考虑通过SOP来简化重复性的工作,释放更多有效提升自己的时间。很多法务抱怨,天天重复的审阅相似的合同。但我也碰到过一些资深的法务,到了一个岗位三个月到半年,摸清了公司的具体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后,开始花时间制定各种合同模版、合同审阅的流程、盖章流程,然后花时间培训业务人员,别看初期需要花费几个月的经历和时间,一旦流程建立起来,就可以释放法务大量人力物力,避免了重复劳动,又提高了公司的风险机制。

再比如,要学会对手上的工作排一个轻重缓急。不论在公司还是在律所,一个高效率的律师都有非常好的时间管理能力,鉴于我们身处在一个协作的社会里,高效并不代表一定要比别人更快的完成某项工作,而是要确保某件事情不会耽搁在自己的手里。比如之前自己在做律师,提供一个法律意见或者审阅一个合同,即使我手里有N件事情,看到一个新的任务,我都会先第一时间快速了解这件事情大概内容以及需要我怎样的法律支持,确保我有这个立场提供意见以及提供意见的前提要素没有缺失。经常我们会听到业务人员抱怨说,发给律师的合同一两个星期没有消息,等业务人员催了,法务部才说合同版本用错了,或者审批流程走错了,而业务部门在这段等待期内的工作可能都白做了,造成完全不必要的浪费。

或许你已经注意到了,很多跨过公司,可能在中国有几千个上万个员工,确只配备一个四五个人的法律团队。虽然碰到大的并购项目或者诉讼,会聘请外部律师分担一些工作,但是预算通常也是有限的。每个公司的法务团队相对于其它部门往往非常精炼,也是在提示我们,相比其他部门,法务的工作一定不会以量来取胜。我经常会碰到一些资深法务喊忙,忙着各种审不完的合同或是出不完的法律意见,或许,是时候思考一下,自己是不是做对了这个岗位应该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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